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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
 
来源: 时间:2014-03-17 11:10:00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目录

1、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卷

2、卷内文件目录

3、案件受理记录

4、立案审批表

5、现场检查笔录

6、调查笔录

7、笔录页

8、通知书

9、授权委托书

10、取证单

11、监督检查抽样单

13、检验(检定、鉴定)委托书

14、检验(检定、鉴定)结果告知书

15、采取行政措施审批表

16、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17、查封(扣押、封存)决定书

18、物品清单

19、封条

20、解除登记保存通知书

21、解除查封(扣押、封存)决定书

22、责令改正通知书

23、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4、案件审理呈批表

25、案件审理记录

26、行政处罚告知书

27、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28、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29、行政处罚复核审批表

30、行政处罚决定书

31、当场处罚决定书

32、不予(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33、行政执法建议书

34、行政案件移送书

35、送达回证

36、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

37、没收(涉案)物品处理记录

38、强制执行申请书

39、结案审查表

40、行政案件指定管辖决定书

41、行政执法委托书

42、变更(暂停)委托决定书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卷

当事人

 

 

 

办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保管期限

本卷共 件 页 归档号

立卷人

 

 

 

 

全宗号 目录号 案卷号

 

 

 

 

 

 

卷内文件目录

号 文 号 文 件 名 称 日期 页号 备注

 

 

 

 

 

 

 

 

 

 

 

 

 

 

 

 

编号:

质量技术监督

案件受理记录

案件来源

案发单位(人)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质量技术监督

立案审批表

当事人

案 由

 

 

 

 

 

 

 

 

 

承办人: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批人: 年 月 日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现 场 检 查 笔 录

                          共  页  第  页

 

 

 

 

 

被检查单位(人):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编号: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 职务: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检查场所:

检查情况:

 

 

 

 

 

 

 

 

 

 

 

 

 

 

被检查单位(人)签属意见并签字:

执法检查人员(签字):                  

记录人员(签字): 有关见证人员(签字):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调 查 笔 录

共 页 第 页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调查人员: 记录人员:

被调查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证件名称: 编号: 电话:

地址(住址):

工作单位:    

调查记录:    

            

         

 

    

 

 

 

 

 

被调查人签属意见并签字:

调查人员(签字):

记录人员(签字):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笔 录 页

共 页第 页

 

 

 

 

 

 

 

 

 

 

 

 

 

 

 

 

 

 

 

 

 

签字:

质量技术监督 编号:

通  知  书

被通知单位

被通知人

通知事由

应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应到处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应 提 供 的 材 料

被通知人:(签字)

执法人员:(签字)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被通知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接受

对我单位因

一案的调查。

委托权限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质量技术监督

提 证 单

证据名称

取证时间 提供证据单位意见

 

 

 

  负责人:   (单位印章)

取证地点

取证人

提供人

(证 据 粘 贴 处) 加盖骑缝盖

 

 

 

 

 

 

质量技术监督

监督检查抽样单

位 企业名称

地址 邮编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况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

或出厂批号 产品执行

标准编号

产品等级 包装方式

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产品质量认证编号:

是否为合格待销产品:       □是     □否

抽样方法 □按产品标准规定抽样(抽样依据的标准编号):

□按双方约定抽样(注明约定的抽样方法,可使用附页):

样本量 检验样本数量

备用样本数量

抽样基数 样本等级

抽样地点

抽样样品是否要求返还  □是  □否

况 包装方式 封条数量

封条字号 检验样本: 封条部位

备用样本: 备用样本封存地点:             

抽样人:

(印章)             

年 月 日 供样人:

(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行政部门存档,一份送达被抽样单位,一份随“委托书”交检验机构。

质量技术监督

检验(检定)(鉴定)委托书

(  )质监检(鉴)委字〔 〕第   号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委托事项:

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对下列产品进行检验(检定、鉴定)。

产品或器具名   称 规格型号 适用标准或规程 样品数量 检验项目 备注

 

 

 

 

 

 

 

 

 

 

1.委托人应当提供检验(检定)(鉴定)所需样品;

2.委托人应当按时收取检验(检定)(鉴定)报告,并按双方约定交纳费用;

3.受委托人应当按委托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检定)(鉴定),并于   年  月  日前提交检验(检定)(鉴定)报告;

4.受委托人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检验(检定)(鉴定)工作,或者提供不真实的检验(检定)(鉴定)报告,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或因此引发行政赔偿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委托人存档,一份受委托人存档。

 

 

 

 

 

 

 

 

 

 

 

 

 

 

 

 

 

 

质量技术监督

检验(检定)(鉴定)结果告知书

(   )质监检(鉴)告字[  ]第  号

 

 

 

 

 

 

          :

你(单位)                                        

经                  检验(检定)(鉴定),被判定为       产品。

你(单位)如对该检验(检定)(鉴定)结果有异议,请在接到本告知之日起    内,向我局或者               提出书面复检(鉴)申请。逾期即视为放弃该权利。

特此告知

 

 

 

附:检验、检定、鉴定报告

报告编号: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被检查人,一份送被检查产品的生产企业,一份由行政部门存档。

质量技术监督

采取行政措施审批表

当事人

案由

拟采取行政措施的种类

及理由

 

 

 

 

 

 

 

 

 

 

 

案件承办人:  年   月   日

见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质量技术监督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 )质监登字[ ]第 号

你(单位)

涉嫌(存在) 问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的有关物品予以登记保存(物品名称、数量详见物品清单)。在登记保存期间,任何人不得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登记保存物品。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登记保存物品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1、登记保存地点:

2、登记保存期限:七日

3、本通知书附《物品清单》文号: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由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查封(扣押)(封存)决定书

(   )质监(  )字[   ]第  号

 

 

 

 

 

              :

你单位                                     

涉嫌(存在)                                  问题。

根据《                》第     条第     款     项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的有关物品予以查封(扣押) (封存)。(物品名称、数量详见物品清单)。

1.查封 (扣押) (封存)地点:

2.查封 (扣押) (封存)期限:

4.本决定书附《物品清单》文号:

在查封(扣押)(封存)期间,任何人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本决定所列物品,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 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由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物 品 清 单

( )质监( )物字[ ]第 号

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物品状态 备注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由行政部门存档。

 

 

 

 

 

 

 

 

 

 

 

 

 

 

 

 

 

 

 

 

 

 

 

 

大封条:长38厘米,宽11厘米。

小封条:长30厘米,宽7厘米。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解除登记保存通知书

(   )质监解登字[   ]第  号

 

 

 

 

 

 

              :

我局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                 ,以(   )质监登字[  ]第  号《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进行登记保存。经调查,本案基本事实已清楚,现决定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所列全部(或部分)物品解除登记保存。

本通知书附《解除登记保存物品清单》文号: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由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解除查封(扣押)(封存)决定书

(   )质监解(  )字[   ]第  号

 

 

 

 

 

 

              :

我局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                 ,以(  )质监( )字[  ]第  号《查封(扣押)(封存)决定书》进行登查封(扣押)(封存)。因本案已调查完结,现决定对《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所列全部(或部分)物品解除查封(扣押)(封存)。

本决定书附《解除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文号: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由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责 令 改 正 通 知 书

(   )质监责改字[   ]第  号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 号: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你(单位)                                     

                                          

                                      的行为,

违反了《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根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                                         

                                         

                                         

                                         

                                         

                                         

                                         

 

 

 

 

(印章)

年   月   日

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由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共  页  第  页

当事人基本情况:                   

                          

主要违法事实:                   

                          

                          

                          

收集的证据材料:                  

                          

                          

                          

定性及处罚依据:                  

                          

                          

                          

拟处罚意见:                    

                          

                          

案件承办人(签字):

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案件审理呈批表

当事人

案 由

违法事实及证据

 

 

 

 

 

 

 

 

承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案件承办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案 件 审 理 记 录

共 页 第 页

案 由:                                               

审理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审理地点:  

主持人:   职 务:  记录人:

审理人员姓名及职务:   

列席人员姓名及职务:

审理记录:   

       

       

        

         

     

审理处理意见:  

       

审理人员签名: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政处罚告知书

(   )质监罚告字[   ]第  号

 

 

 

 

 

经我局调查、审理确认,你(单位)

 

 

 

已违反了《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根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对上述处罚事项,你(单位)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请陈述你(单位)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符合听证条件的,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的,应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印章)

年   月   日

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由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 )质监听字[ ]第 号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本局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举行听证会,请你(单位) 凭本通知准时参加,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听证会地点: 。

经本机关负责人指定,本次听证会由 担任听证主持人。

在前来参加听证前,请你(单位)作好以下准备:

1、携带有关证据材料;

2、如需要委托代理人的,应填写授权委托书;

3、如申请主持人回避,请及时告知本机关。

 

 

 

 

 

 

 

 

 

(印章)

年   月   日

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由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共  页  第  页

 

 

 

 

 

案由: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主持人: 职务: 记录人:

申请听证单位(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案件承办人:

记录如下:

 

 

 

 

 

 

 

 

 

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对以上记录的意见并签字:

 

 

 

主持人: 案件承办人:

记录人: 其他听证参加人员: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政处罚复核处理审批表

案 由

当事人陈述

申辩或者听证的事实和理由

对当事人

陈述申辩

或者听证

复核处理

意见 部门负责人(听证主持人): 年 月 日

案件审理

委员会

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行政机关

负责人

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   )质监罚字[   ]第  号

被处罚单位(人):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 号: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查案经过部分)  年 月 日,根据(案件来源情况),本局于 年 月 日予以立案。                                

          (查案情况)                                 

(当事人违法事实部分) 经查:(当事人有关违法事实)                                                         

                                          

(主要证据列举部分)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2、 3、        

(违法行为定性部分)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目)                                  

(处罚决定部分) 根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履行要求部分)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     地址: 

帐号: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救济方式部分)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由行政部门存档。

质量技术监督

当 场 处 罚 决 定 书

(   )质监当罚字[     ]第    号

被处罚单位(人):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 号: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     职务:       

地(住)址:                   电话:        

你 (单位)                                

                                         

                                         

违反了《       》第  条第  款  项的规定,依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1.               2.

罚款按下列第    项方式缴纳:

1.当场缴纳。

2.自即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到     ,地址:           

帐号: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地点:

当事人(签字):

执法人员(签字) :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由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不予(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 )质监罚免字[ ]第 号

 

 

 

 

 

当事人: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 号: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     职务:       

地(住)址:                   电话:       

违法事实及证据:

 

 

 

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

不予(免予)行政处罚的理由:

不予(免予)行政处罚的依据和决定: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质量技术监督局 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之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由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 政 执 法 建 议 书

( )质监建字[ ] 号

 

 

 

 

 

   :

 

 

 

 

 

我局在  

  

  

  

根据 规定,特建议       

  

  

  

  。 

并请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我局。

此致

 

 

 

 

附:案件有关材料复印(复制)件 份 页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交被建议部门,一份由建议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 政 案 件 移 送 书

(   )质技监案移字[   ]第  号

 

 

 

 

 

我局在查处                                    

                                          

                                      案件中,

发现                                         

                                          

                                          

根据《              》第  条  款规定,现将该案移请贵院(委、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此致

 

 

 

附:案件有关材料  件  页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交受移送部门,一份由移送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送达 回 证

(印章)

受送达人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送达人

送达文书名称 文号 收件人签章 送达日期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

当事人

案 由

报批事项 □案件终止调查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

□没收(涉案)物品处置 □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中止执行 □案件终止执行

报批理由、依据及拟处理意见

 

 

 

 

 

承办人: 年 月 日

报批部门

意见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行政机关

负责人

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质量技术监督

没收(涉案)物品处理记录

                          共  页  第  页

 

 

 

 

 

物品来源: 依据×××号行政处罚决定没收(依据×××号查封、扣押决定查扣)      

物品原所有人:  物品处理前原所有人姓名或名称。如查扣物品联系不到所有人,可填无主

处理的物品: 物品名称、规格、单位及数量;(后附物品清单)             

处理物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处理方式:  销毁、拍卖、移交、上交等                                           

处理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处理地点:                                      

处理情况记录:

  处理经过及结果。                                     

                                         

                                         

                                          

                                          

                                          

                                          

                                          

                                          

                                         

承办人(签字):               特邀参加人(签字):

记录人(签字):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强 制 执 行 申 请 书

(   )质技监执申字[   ]第  号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被申请人: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 号:            邮编: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对被申请人做出的    决定,并已于   年  月  日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该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三)项的规定。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下列项目:

   1、                                      

   2、                                      

                                          

此致

      人民法院。

附:

                           (印章)

  年 月 日

 

 

 

 

质量技术监督

结案审查表

当事人

案由

案件来源

立案日期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决定文号 案件承办人员

行政

处罚

内容

处罚

执行

方式

结果 承办机构负责人:            年   月   日

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政案件指定管辖决定书

(   )质监指辖字[   ]第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特指定你局办理下列案件:

                

指定管辖案件办理要求:

1.于接到本通知后       日内与          交接案件有关材料;

 2.依法、及时办理此案,并于结案后十日内向我局报告、备案。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被指定管辖的部门,一份送达要求提交案件材料的部门,一份由作出指定决定的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 政 执 法 委 托 书

(   )质技监委执字[     ]第    号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决定将下列行政执法权限委托给受委托人代为行使,受委托人应当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权限。

委托行政执法权限: 1、 2、 3、

上述委托事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委托期间,委托人和受委托均应做到以下要求:

1.委托人应当监督、指导受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2.委托人应当对受委托人在委托的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受委托人应当接受委托人的监督指导:

4.受委托人应当依法行使委托的行政权力,不得越权行政。超越委托范围的行为,受委托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受委托人违法、违纪行使委托权的.将依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委托人存档,一份受委托人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变更(暂停)委托决定书

(   )质监( )委字[   ]第  号

 

 

 

 

 

委 托 人:                 

受委托人:                 

变更(暂停)事项:

由于 ,

现决定

本变更(暂停)决定自 年 月 日起执行,原行政执法委托书 (文号) 即行废止。

附:原委托书全称及文号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委托人存档,一份受委托人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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