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7年10月24日
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强力
推进案管中心、受案场所规范化运行
刑事案件“两统一”、受立案改革工作开展以来,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高度重视,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强力推进,“两项改革”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年,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在全区各级公安机关成立了案管中心、受案场所,全面落实了《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推进受立案分离和健全刑事案件统一出口机制工作调度会议》精神,采取多项措施,强力推进案管中心、受案场所建设。一是规范案管中心和受案场所建设标准。根据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实际,从人员配备、软件、硬件建设上进行了规范,使各基层局在案管中心和受案场所建设上有了统一标准;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省局对各基层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开展“两项改革”工作流程和受立案系统应用的培训,对案管中心和受案场所的使用进行培训。同时,各基层局对执法民警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了案件管理人员及执法民警的业务水平;三是强化网上巡查。案管中心每日通过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对卷宗建立、受案立案、证据材料上传等关键节点进行巡查,对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通知各执法部门进行整改,同时,省局案管中心定期对巡查情况分析研判并进行全区通报;四是强化机制建设。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案管中心在制度完善上狠下功夫,研究制定了《案件管理中心工作规范》、《案管中心工作职责》及《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等管理制度。截止目前,全区各级案管中心、受案场所共建立各项制度31项,全面规范了案管中心、受案场所、涉案财物管理、办案区管理、执法监督等工作和流程,对案件接收移交、电子卷宗制作、文书管理、以及与检、法部门衔接等日常工作进行统一规范,实现了对案件从受案到出口的全流程闭合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