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7年10月24日
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采取“六项措施”
推进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
今年,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执法规范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突出“执法规范化”主题,以优化发展环境建设为抓手,狠抓规范公安执法工作。特别是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印发后,全省各级林业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有力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立执法规范化建设新格局。省林业公安局党委提出了“一切思路围绕执法工作制定,一切工作围绕执法工作开展”理念,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中心工作统筹规划、强力推进,为实现执法规范化建设新的跨越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细化落实措施,确保执法规范化责任到位。结合林业公安执法实际,将意见、方案逐项分解,细化责任分工,严格制度保障,有力保证了执法规范化各项建设任务的协调推进。三是整治突出问题,促进执法制度建设新发展。通过制定《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执法考评标准》,从受立案件登记、卷宗装订、网上办案、规范办案程序、案件质量、有无信访等方面重点检查、督导、考评,全面规范林业公安执法办案程序。四是规范场所设置,提升执法安全保障新水平。近年共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强力推进办案场所建设,严格落实“六个必须”,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执法保障建设。五是狠抓教育培训,推动执法素质能力新提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结合《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规划》,大力开展执勤执法培训,切实增强了林业公安民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权限意识。六是坚持警务公开,大力推行阳光警务工程。着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通过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林业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改进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