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用是否公开透明事关群众对选好用好干部的信心和信任。公共权力要交给老百姓信得过、有作为、甘奉献的干部手里,把不涉密的干部选用的过程告知于众,把选用依据告知于众,才能及时解答群众关于干部选用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会是“他”、他有什么实绩的疑问。
选用程序要赢得共识。任何法律法规的实施都要以程序正义作为执法公正的保障。干部选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每一级别的干部,每一职位的选拔都有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从最近网络上曝出的几起干部选拔违规事件来看,大多有违背干部选用程序的原因存在。规范好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基础环节,对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有完整的认识,才能消除群众对干部选拔过程的神秘感;使群众能主动参与到干部选拔在每个程序上来,防止少部分人违背干部选用程序。
选用标准要赢得信任。随着近几年来年轻干部在公务员队伍中已经占有相当的比率,在备选总量上升的同时干部职务上升竞争越来越激烈,社会对干部选用公平公正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因此,只有在干部选拔任用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对所竞争岗位作出明确的统一标准后,才能在党委、主管部门以及群众包括竞争者之间达成基本共识,形成公平公正评判的基础,从而防止萝卜式的选拔。从湘潭徐韬事件可以看到,没有严格选拔标准,是造成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
任前公示要赢得主动。公示是干部任职前最后一道程序,也是接受社会监督的关键一环。群众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越来越关注,干部的贤与德,才与绩,需要得到群众的认可。一些被破格提拔的干部,往往因为选用的依据信息不全或是公布不及时而引发质疑。任前公示不仅仅是把拟选拔干部的任职经历向社会公布,还应把干部在平时工作中的作风、业绩,重大事项处理中展现出来的能力,真实、详细、靠前地向社会公布出来,才能使选拔任用的干部第一时间赢得群众的支持,而不是等到质疑之后再做澄清。武汉大学在引进85后正教授当天就把他的求学情况、科研成果公布于该校网站,这一做法不仅没有把这位“神奇”的年轻教授推向风口浪尖,反而激发了网民对人才因实绩脱颖而出的敬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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