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组、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总局党委改革工作部署要求,为确保柴河重点国有林区改革顺利推进,现对柴河重点国有林区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一、柴河重点国有林区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齐和生 局党委书记
赵 阳 局长
成 员:王福祥 局党委副书记
苏立军 局党委委员、局工会主席
康丽丽 局党委委员、局纪委书记
王 彬 局党委委员、局政法委书记
张玉忠 驻局资源监督专员
汪贵文 常务副局长
王义春 副局长
崔双革 副局长
游建革 副局长
于云举 总工程师
马运启 局党委委员、局党委组织部部长
刘国兴 柴河林业机械厂厂长
武荣华 柴河纸板厂厂长
李天军 柴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局长
二、办公室与专项工作推进组
(一)柴河重点国有林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公室)
主 任:王福祥 局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 汪贵文 副局长
成 员:刘永忠 副总会计师、财务科科长
胡 磊 办公室(政研室)主任
游建刚 计统科科长
刘宪业 人事局局长
赵洪利 劳动局局长
于 辉 社保局局长
主要职责:搞好顶层设计,把改革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到具体牵头人和责任部门。加强与总局改革办的工作对接,做好检查指导、信息汇总、动态把控、经验总结。
(二)企业职能分离推进组
组 长:赵 阳 局长
副组长:汪贵文 副局长
崔双革 副局长
游建革 副局长
于云举 总工程师
刘国兴 柴河林业机械厂厂长
武荣华 柴河纸板厂厂长
成 员:刘永忠 副总会计师、财务科科长
游建刚 计统科科长
葛希存 审计科科长
马立峰 资产办主任、林产工业科副科长
高 嵩 多种经营局局长
张继军 营林科科长
王占和 旅游局局长
周 松 园区办主任
曹子学 法制办主任、司法局局长
刘宪业 人事局局长
赵洪利 劳动局局长
于 辉 社保局局长
张永胜 局工会副主席
姜 波 信访科科长
胡 磊 办公室(政研室)主任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企业分离划转实施方案、柴林经营英亚体育(中国)登录入口组建方案,配合总局专项小组开展清产核资、资产划转等工作。
(三)机构编制核定推进组
组 长:王福祥 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于云举 总工程师
马运启 局党委委员、局党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刘永忠 副总会计师、财务科科长
游建刚 计统科科长
刘宪业 人事局局长
赵洪利 劳动局局长
于 辉 社保局局长
主要职责:按重点国有林机构性质和编制政策,落实柴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四)成本测算与资金筹措推进组
组 长:汪贵文 副局长
副组长:刘永忠 副总会计师、财务科科长
成 员:刘宪业 人事局局长
赵洪利 劳动局局长
于 辉 社保局局长
主要职责:测算办社会职能改革成本及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移交办社会职能机构经费标准,规范操作对经费基数和资产的划转,建立中央与地方多渠道经费分摊机制,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解决办社会职能所需经费支出以及社会保险资金缺口问题,及时与上级对接反馈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五)社会职能移交推进组
组 长:王福祥 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 彬 局党委委员、局政法委书记
汪贵文 副局长
于云举 总工程师
成 员:刘永忠 副总会计师、财务科科长
游建刚 计统科科长
刘宪业 人事局局长
赵洪利 劳动局局长
邓振春 民政局局长
于群英 建设局局长
李振江 教育局副局长、招生办主任
韩晓光 质监局局长
刘志民 计生办主任
马立峰 资产办主任、林产工业科副科长
姜孔升 卫生局副局长
张洪祥 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云波 安监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制定职工就业与分流安置方案、剥离移交社会管理职能机构和人员方案,确定分类移交原则与范围,承接社会职能具体移交工作。
(六)社会保障完善推进组
组 长:汪贵文 副局长
副组长:于云举 总工程师
成 员:刘永忠 副总会计师、财务科科长
赵洪利 劳动局局长
刘宪业 人事局局长
于 辉 社保局局长
李振江 教育局副局长、招生办主任
刘志民 计生办主任
于群英 建设局局长
邓振春 民政局局长
姜孔升 卫生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配合上级部门研究制定公共就业服务配套政策和社会保障配套政策,协调做好各类分离人员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七)舆论引导与社会稳定推进组
组 长:王福祥 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汪贵文 副局长
李天军 柴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李冬华 局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国林 局政法委副书记
姜 波 信访科科长
刘永忠 副总会计师、财务科科长
游建刚 计统科科长
刘宪业 人事局局长
赵洪利 劳动局局长
于 辉 社保局局长
邓振春 民政局局长
刘丽丽 局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制定舆论引导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改革氛围;做好改革中可能出现不稳定因素的预警评估,制定应急预案,管控风险。
中共黑龙江省柴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